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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际快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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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快件运输说明
发布时间:2010-06-01        浏览次数:1063        返回列表
快件运输说明

快件赔偿
责任范围
  从快件收运时起至交付时止,承担安全运输的责任。在此期间如发生快件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负赔偿责任。对构成法律文本的客户填写的相关托运书、快递单要认真妥善保管。
  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a) 不可抗力,如航班延误、航班失事等;
   b) 快件本身性质引起的变质、减量、破损或毁灭;
   c) 包装方法或容器质量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d) 包装完整,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e) 快件货物的合理损耗;
   f) 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包括收货人将货件提回后才反映货件短少、损坏、变质等);

货损检验及赔偿处理程序
·货损检验

 在我司操作中心操作时导致快件损坏的,我司工作人员会详细记录并提供货物损坏报告。收件人收件发现损坏的请向我司提供货物损坏证明材料如货物照片等。
·赔偿处理程序
 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时,应在货物事故的次日起18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的赔偿要求,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60天内处理。

·赔偿金额核定
 一般为运费的3倍,但最高不超过100美金。

文件类时效快件的灭失赔偿
 退回该票运费外,一次性赔偿最高不超过200元人民币。